销售加装防护支架电动自行车,海口一电动车行被罚款2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显示,因销售加装防护支架电动自行车,海口秀英顺集电动车行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0-4号的海口秀英顺集电动车行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海口秀英顺集电动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中有5台加长坐垫、加装储物箱。
调查结果指出,海口秀英顺集电动车行从海南鑫国英公司购进的五台电动自行车。其中四台电动自行车为厂家加装改装(型号:TDT674Z/2台、TDT006Z/2台),另一台为绿源电动车(型号:TDT22095Z)进货到该店自行加装改装,并将该批车辆置于店内用于销售。
据悉,海口秀英顺集电动车行销售加装防护支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7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责令海口秀英顺集电动车行立即改正,并对海口秀英顺集电动车行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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