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于11月15日12时结束2023年汛期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11月1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根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12时结束2023年汛期。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请各市县三防指挥部和省三防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落实日常期的防汛防风防旱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三级值班备勤(非汛期日常期)制度,如后续有水、风、旱灾害影响,省三防总指挥部将依照相关规定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值守。
【责任编辑:陈显涛】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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