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检察院发布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获悉,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于28日发布公告,向因梁其俊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被害人阐明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据公告称,犯罪嫌疑人梁其俊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于2023年11月27日移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8年1月至2023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梁其俊通过“SOUL”“珍爱网”“抖音”等婚恋交友软件结识多名女性并添加为微信好友,后隐瞒真实身份将自己包装成海归、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虚构其名下拥有多家酒吧、椰海金叶烟酒行等多个投资项目,并以合伙投资项目赚钱为由,骗取20余名被害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
由于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海口美兰检察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该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可与海口美兰检察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美兰检察院。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80号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联 系 人:案管中心、梁玲(书记员)
联系电话:0898-65320275、0898-65335200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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