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一天两罚!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8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3日,记者获悉,因非法占地7566.81平方米,今年11月16日,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两张罚单,被罚款合计802520.6元。
据悉,临高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于2023年11月14日更名为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临高县财政局(临高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76亿元,注册地址是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13号,两次存在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2022年2月,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临高县临高角长岛蓝湾西侧地段非法占地建设解放公园生态停车场,违法占地面积4593.58平方米。2023年11月16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593.58平方米土地;没收在2851.2平方米土地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1742.38平方米土地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499523.4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2022年2月,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临高县临城镇政澜路南侧地段非法占地建设临高县政澜路七彩文澜大厦停车场,违法占地面积2973.23平方米。2023年11月16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临高县城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973.23平方米土地;没收在2973.23平方米土地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302997.2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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