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3年12月自然灾害风险研判报告
12月1日,省三防办、省减灾办、省森防办、省应急管理厅(省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省气象局4个单位开展2023年12月自然灾害风险研判。研判情况及防范建议如下:
一、预测预报情况
(一)气象灾害风险:预计12月,陵水和三亚平均气温22.0~23.5℃,其余地区19.0~22.0℃,各地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4~0.7℃;极端最低气温主要出现在下旬后期。
12月,万宁、琼海、琼中的月雨量100~140毫米,本岛其余市县10~80毫米,除西部地区偏少5%外,其余地区较常年偏多5%~20%,主要冷空气与降水时段出现在上旬前期、中旬后期、下旬后期,其中中旬后期可能会出现区域性暴雨过程。
(二)森林火险:预计12月本岛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以1~2级为主,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可达3级。
(三)水旱灾害风险:12月1日8时,全省水库蓄水量为66.04亿立方米,占正常库容76.8%,较多年同期偏多9.9%。目前临高县蓄水量较多年同期偏少12.3%,东方、昌江、乐东3个市县蓄水量较多年同期偏少1.1~4.0%,其他市县偏多1.3~44.4%。
预计12月,全省出现用水紧张和旱情可能性较小;我省三大江河及中小河流站点将逐步进入枯水季节,除有水库调节的河段外,河流水位将逐渐回落,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不会发生流域性(区域性)洪涝灾害,但区域性暴雨可能导致区域性中小河流水位上涨。
(四)海洋灾害风险:一是海浪。预计12月南海海域有4次左右巨浪以上冷空气浪过程,巨浪区主要出现在南海北部、中部和西南部海域。二是天文大潮。12月1日至3日出现1次天文潮高潮位过程,预计11日至19日、24日至31日海南岛沿海还将出现2次天文潮高潮位过程,海口市秀英、东方市八所、澄迈县马村、昌江县海尾、琼海市博鳌、文昌市清澜、文昌市翁田、乐东县莺歌海、三亚市三亚等岸段的天文潮位较高。
二、防范措施建议
(一)做好海洋灾害防范工作。一是密切关注气象和海洋预报预警,防范冷空气引发的灾害性海浪,及时向海上作业平台、各类船舶发布防范提示信息,做好海上安全防范。二是灾害性海浪影响期间,及时提醒作业渔船驶离受影响海域,督促指导渔船根据指令及时进港避风、撤离人员上岸,做好渔船锚固安全措施。出海期间,加强海上值班瞭望,防止雨雾天气引发船舶碰撞事故。三是要提前加固防波堤、水闸、港口码头、海产养殖等工程设施。灾害性海浪影响期间,停止乘船观光、海里游泳等水上休闲娱乐活动,加强滨海旅游景点和设施项目以及沿岸的安全巡查和防范,做好群众的防范提醒工作。四是天文大潮影响期间,要重点关注沿海低洼地区的安全情况,做好相关岸段涉海旅游景区和项目的防范工作。
(二)做好区域性暴雨防范工作。一是强降雨期间,要密切关注预报预警情况,加强在建工程、城乡低洼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漫水桥(路)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排查巡查,特别关注在临近高陡边坡、山洪沟谷等风险地带的工地场区、临建宿舍安全,提前撤离危险区域人员。二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好降雨较大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和对象的安全巡查,重点加强山区道路沿线、旅游景区、度假休闲场所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三是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重点防范局部强降雨可能对病险水库、在建工程等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快迈湾等在建工程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施工;抓紧开展水利工程汛后安全检查,全面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四是暴雨期间,密切关注江河水库水情,强化中小河流巡查,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一是谨防局部低温阴雨天气对瓜菜生长影响,做好低温、干旱、降雨的农业防范措施;二是做好芒果等水果的防灾工作,落实覆膜、套袋保温、防病虫害措施;三是指导农户及时采收成熟瓜菜,降低灾害损失。
(四)做好干旱和森林火灾防范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冬春抗旱用水保障工作,加强会商研判,着眼长远,提前制定供水计划,有效应对春季降雨减少可能带来的部分蓄水较少的水库灌区、局部地区春季可能会出现的用水紧张情况;特别是蓄水量较少的市县和水库应加强供用水管理,科学调度水量。二是做好森林火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强化农事用火、民俗用火以及涉林景区景点火源管理,加强防火巡查、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置,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温馨提示】
发生突发事故时,根据事故类型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或拨打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898-66771111、66771112。
(原标题:海南2023年12月自然灾害风险研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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