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通报三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典型案例

2023-12-13 17:07 清廉海南网

澄迈通报三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原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建管理局局长张是伟玩忽职守,执法监管不严的问题。2017年12月,张是伟在担任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建管理局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原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建管理局老城中队上报的道辅村大盛路违法建设行为置之不理,导致该违法建设行为没有被及时制止,直至建成1栋5层楼房,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7月,张是伟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二、澄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吴维江、原双拥岗负责人王山等2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问题。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王山在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金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先后29次将4名非优抚对象列为发放对象,套取、乱发抚恤补助金;分管领导吴维江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对抚恤补助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财政损失合计98636元,吴维江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2月,王山被给予降级处分;2023年2月,吴维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澄迈县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站主任蔡彩妹等3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款被侵吞的问题。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蔡彩妹对澄迈县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出现该站工作人员林珏静将个人印鉴交给报账员自行使用、不认真审核银行业务回单及未按规定进行每月记账、对账、编制财务报表等行为,导致昆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账员王健婷侵吞公款32.11万元,蔡彩妹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6月,蔡彩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3年5月,林珏静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2023年4月,王健婷被解除劳动关系;同年6月,王健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原标题:澄迈:通报三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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