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一公司被罚款13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22日,记者获悉,因在海口新海港滚装码头客运综合枢纽工程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近期,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3万元。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在秀英区新海中路西侧实施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金属屋面工程,该工程屋面用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进行铺设,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TPO防水卷材在进场时仅按照《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GB27789-2011)标准进行最大拉力、最大拉力伸长率、不透水性、低温弯折性一共四项的检验,未按照《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标准进行燃烧性能检验。
据悉,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针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2月4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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