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一些地方沿海防护林保护不力 侵占毁坏问题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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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省发现,海南省一些地方对沿海防护林(以下简称“海防林”)保护认识不到位,侵占毁坏海防林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四面环海,海防林具有阻挡风暴潮、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等作用。《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将沿海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基干林带作为海防林管理。但督察发现,海南省一些市县落实《规定》不到位,海防林保护不力,据海南省有关统计,近十年全省规划保护的海防林长度从1051公里缩短至940公里,面积从14150公顷减少至10998公顷。
二、主要问题
一是违规调整规划。《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改变海防林林地用途。督察发现,一些地方随意侵占海防林,通过调整规划蚕食海防林问题突出。万宁市山钦湾区域原规划有海防林293亩,2013年山钦湾高尔夫球场占用《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规划的海防林53.7亩。2015年,万宁市在制定《万宁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林地控制线》时,将293亩海防林调整为227亩,并在规划中剔除被占用的海防林40亩。2019年,该市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时,又将227亩海防林认定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并以此为依据,在2023年编制《万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时将上述海防林调出林地管理范围,不仅使高尔夫球场占用海防林的行为合法化,还为今后继续占用海防林提供便利。
2023年12月2日,督察组现场督察使用无人机拍摄,万宁市山钦湾高尔夫球场占用海防林
文昌市翁田镇明月村约90亩海防林被道路以及水产养殖取水排水设施侵占,文城镇清澜片区约30亩海防林被挖塘破坏和堆放土方,没有及时修复,地方在2023年还将其调出海防林范围。
二是侵占破坏海防林。《规定》明确,在海防林带内禁止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挖塘养殖项目,已建成的应当逐步退塘还林。2020年海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琼海市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违规海水养殖清退工作。督察发现,该市不仅未按照要求清退海防林带内的养殖坑塘,甚至在2020年修编《琼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时,将已被养殖坑塘侵占的海防林调出禁养区。截至此次督察进驻,仍有1170亩海防林被养殖坑塘违规侵占。
2023年11月19日,督察组暗查发现,琼海市违规侵占海防林建设养殖坑塘
督察还发现,2023年上半年,万宁市东澳镇龙山村6.14亩海防林被擅自砍伐用于西瓜种植;琼海市海南宏富轩置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任何手续违规建设野外露营场地等建筑物,侵占海防林5.02亩;陵水县光坡镇阿文冲浪基地侵占海防林1.15亩。
2023年10月13日,督察组暗查发现,琼海市海南宏富轩置业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野外露营场地
三是管理保护不到位。佛罗林场位于乐东县佛罗镇沿海区域。督察发现,2023年以来该林场木麻黄陆续枯死,据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调查报告显示,木麻黄枯死涉及面积884.9亩,平均枯死率39.6%,树龄10年到12年,属成熟林。据林业部门统计,其中海防林达238.12亩。有关部门和管护单位未及时发现,也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失职失责。
2023年11月19日,督察组暗查发现,乐东县佛罗林场海防林大面积枯死
三、原因分析
海南省有关市县对海防林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海防林破坏问题重视不够,违规调整有关规划,海防林被侵占毁坏问题突出。市县有关部门对海防林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不到位,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典型案例丨海南省一些地方沿海防护林保护不力 侵占毁坏问题依然存在)
【责任编辑: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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