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权白酒,琼海这3家特产店被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5日,记者获悉,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日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因销售侵权贵州茅台飞天酒、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水晶剑等白酒,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被罚款合计576264元。
销售侵权贵州茅台飞天酒等白酒,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被罚款265000元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0月13日对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事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于2023年6、7月份进货:贵州茅台飞天酒21 瓶,进货价是1500元/瓶,销售价是2980元/瓶;剑南春水晶剑(浓香型白酒)进货价是200元/瓶,销售价是480元/瓶,经营者称已不记得进货量;泸州老窖系列国窖1573进货价是500元/瓶,销售价是988元/瓶,经营者称已不记得进货量;五粮液普五第八代(浓香型白酒)进货价是500元/瓶,销售价是1180元/瓶,经营者称已不记得进货量。
上述97瓶涉案酒系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从上门兜售人员处采购,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无法说明提供涉案白酒的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也无法提供与涉案酒相关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进货合同、进货发票或其他合法购买凭证等材料。经鉴定,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的上述行为属于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经营额共计132500元。
据悉,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注册地址是琼海市博鳌镇东山街27号1楼。针对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存在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博鳌椰青特产店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65000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侵权国窖1573等白酒,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被罚款231264元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 年10月13日对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事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几年前进货:4瓶剑南春水晶剑(浓香型白酒),销售价为558元/瓶;一箱(6瓶)泸州老窖国窖系列1573,销售价为1288 元/瓶,经营者称已不记得进货价;赖茅系列赖世贵30年典藏74 箱共 444 瓶,进货价是280元/箱,销售价是238 元/瓶。
上述454瓶涉案酒系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从上门兜售人员处采购,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无法说明提供涉案剑南春和国窖1573(白酒)的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也无法提供与涉案酒相关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进货合同、进货发票或其他合法购买凭证等材料,只有赖茅系列:赖世贵30年典藏这款酒有提供供应商(海口航潮酒业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及付款方式,但无法提供与涉案酒相关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进货合同、进货发票或其他合法购买凭证等材料,至2023年9月22日案发,上述酒类商品未售出。经鉴定,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上述行为属于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经营额共计115632元。
据悉,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注册地址是琼海市博鳌镇海滨街181号。针对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博鳌椰英特产店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31264元的行政处罚。
销售侵权剑南春水晶剑等白酒,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被罚款80000元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 年10月13日对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一事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大概两三年前进货:贵州茅台飞天酒进货两箱,进货价是4800 元/箱,销售价是3290元/瓶;剑南春水晶剑(浓香型白酒)1箱,进货价是1200 元/箱,销售价是528元/瓶。
上述14瓶涉案酒系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从上门兜售人员处采购,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无法说明提供涉案白酒的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也无法提供与涉案酒相关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进货合同、进货发票或其他合法购买凭证等材料。经鉴定,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的上述行为属于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经营额共计35012元。
据悉,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注册地址是琼海市博鳌镇海滨路165号一楼。针对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存在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博鳌椰少特产店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张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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