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开“斗气车”! 开车上路这种情绪要不得→

2024-01-08 16:40 央视新闻客户端

勿开“斗气车”! 开车上路这种情绪要不得→

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开斗气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它通常表现为 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等,扰乱了交通秩序,也危害了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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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渭南交警接到驾驶人吴先生举报称,自己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有一辆白色小车突然加速超越自己,然后挡在前方不停地踩刹车,自己只能不断跟着减速。在驶过一个路口后,吴先生加速超过了白色小车,可白色小车也不甘示弱,先后两次从右侧变道挤压吴先生的车子。就在吴先生再次准备变道时,白色小车冒险借道超车挡在了吴先生车子的左前方,整个过程持续了约两分钟,十分危险。

举报人 吴先生:他车道慢慢有点儿偏了,我稍微借了点儿道,按了喇叭提醒了他一下,然后把他超过去就走了,我超过去的时候看了他在玩手机。

原来,白色小车驾驶人在驾车时分心走神,致使车辆向左偏移,影响了吴先生的正常行驶。白色小车驾驶人因为吴先生超车时鸣笛惊吓到了自己,心生不满,以来回变道的方式故意别车,试图对吴先生进行报复。交警对白色小车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民警 雷雨晴:驾车时带着愤怒的情绪会降低驾驶人的感知、判断、决策能力,容易使驾驶人产生危险驾驶行为,在此我们提醒广大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调整好心态,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行为。

多次恶意别车 驾驶人被处罚

在紧张或愤怒的情绪状态下驾驶汽车时,容易导致人的自控力下降,出现过激行为,这就增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记者发现,在日常交通行为当中,开“斗气车”的案例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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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江西赣州南康区唐江镇的董某报警称,自己在道路正常行驶时,被一辆白色小车多次恶意别车。

当事人 董某:我是正常排队通过红绿灯进入路口,对方从右边插队没有打转向灯,然后发生了一点小剐蹭,当时我觉得事情没有多大,就让对方先走了,并没有与他抢行,就一直跟在后面变道也没有超车。我一变道他就别我,别了大概五六次吧,中间还有压实线变道的,还有在红绿灯抢行。当时比较气愤吧,因为也比较危险,在路上有很多的摩托车,也有很多的货车之类的。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交警经过调查,确定了这名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交警将白色小车驾驶人申某传唤至交警队接受处理。

当事人 申某:我过红绿灯他没让我,当时因为也有急事,我就认为他是故意别我,然后我才别回他。

交警对申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相应的罚款,以及驾驶证记三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驾驶人遇事不够冷静,在驾驶过程中斗气比狠,为解一时之气,或在追逐过程中别停对方,或故意撞毁对方车辆,属于相当危险的行为。专家表示,驾驶愤怒会显著降低驾驶人的感知、判断、决策能力,从而使驾驶人产生各种不良或危险驾驶行为。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学部教授 赵晓华:驾驶愤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情绪表现,即愤怒情绪。在医学上驾驶愤怒是一种精神现象,是一种阵发式的、多重怒火一同并发的现象。第二个是行为表现,即攻击驾驶。其驾驶人更倾向表现为超速、追尾、从右侧超车、闯红灯、大声鸣笛等一些攻击性的行为特征。

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造成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增大交通事故风险。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学部教授 赵晓华:有研究表明攻击性驾驶行为使得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增大3到5.9倍,它的伤害程度也会比较高。

不仅如此,开车斗气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受到行政拘留,甚至触犯刑法。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唐江中队民警 刘昇余:危险驾驶罪的条款中,其中就包括追逐竞驶。路怒症驾驶人就像埋在道路中的炸弹,对社会公共安全有着无比巨大的破坏性和威胁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损害人身、财产安全。

交管部门也在此提醒,开车上路一定要管理好情绪,别让怒气冲昏了头,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之中。

(原标题:勿开“斗气车”! 开车上路这种情绪要不得→)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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