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起,海南高速公路大中型客货车需靠右侧通行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 通讯员 胡蓉)2月26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获悉,为加强高速公路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高速公路交通环境,即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全天候24小时右侧通行管控。
据介绍,管控范围和对象:全省高速公路对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依法实施右侧通行管控措施。原则上全天候24小时对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右侧通行实施管控。遇交通事故、施工养护作业、路面损坏、右侧车道被占用等情形,应按照现场交警、安全人员指挥、临时增设的交通标志标线等指示临时借用左侧车道通行。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一步明确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通行规则:
1.高速公路单向2条行车道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行车道行驶,不得驶入左侧车道。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行车道行驶。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及时返回右侧行车道。
2.高速公路单向3条行车道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中间行车道行驶,在超车或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及时返回最右侧行车道。
3.高速公路单向4条行车道以上的,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运车辆不得驶入最左侧行车道行驶,应当沿右侧2条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第2条行车道行驶,并应当在超车或者避让障碍物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返回右侧2条行车道。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示,对大型客车、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