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2·23”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火灾事故无情,生命安全至上。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在此发起倡议:
一、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内停放或者充电,切勿贪图一时便利,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应设置在室外,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建筑门窗孔洞、安全出口、燃气设备等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不得直接贴临。
三、确需在室内设置的,必须与人员居住、逃生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等区域利用实体墙进行完全物理分隔,停放充电区域按照相关标准设置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探测器、智能充电桩等消防设施设备。
四、建筑内原有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已采用防火隔墙和防火门分隔的,防火门要保持常闭;住宅小区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常闭防火门要保持常闭,发生火灾逃生时要顺手关闭户门和各楼层防火门。
五、供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线路应采用暗敷或套管敷设,并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不从楼上“飞线”充电,不拉接临时电源或插线板充电,不超时充电,停放充电区域不存放可燃物;充电时保持警惕,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响立即断电。
六、电动自行车不改装、拼装、加装,充电器要配套。
七、切勿在楼道、阳台、管井、天台、地下室等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自觉开展“五清五关”(清理楼道、阳台、管井、天台、地下室易燃可燃物品,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长时间外出要关门、关窗)工作。
八、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灭火技能和科学逃生自救常识;家中常备灭火器、简易防毒面具、手电筒、缓降绳等消防器材,厨房、客厅等处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发生火灾要沉着冷静、科学应对,牢记烟气毒性、隔烟避火、“楼道有浓烟别乱跑”等逃生自救常识。
希望每一位市民积极配合,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祝您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6日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倡议书)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肖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