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首例!海口中院“生态司法+碳汇”双重助力生态修复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任玥文)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一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起诉人同意被告杨某以一次性购买林业碳汇方式对被破坏的林地进行林业替代性修复,这是海口首例适用“生态司法+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服务功能损害赔偿责任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杨某是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澄迈某实业有限公司授权由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其向澄迈县西达农场承包的温泉度假山庄所在的土地共计69.5亩。为了种植更具经济价值的沉香树,2022年8月,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委托颜某雇人砍伐种植在其经营管理的温泉度假山庄所在土地上的235株荔枝树和杨桃树,造成林木毁坏。
经鉴定,滥伐林木区域土地面积40.96亩,其中生长荔枝树及杨桃树区域面积26.17亩,生长矮化乔木区域面积14.79亩。涉案26.17亩荔枝树及杨桃树区域内林木数量为235株,立木蓄积量为103.7525立方米。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专家出具评估意见,认定杨某滥伐林木造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总价值共计55752.24元。
承办法官组织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针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中,经过法检引导、教育及解释,被告杨某自愿认购林业碳汇557530吨,替代履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责任,并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向临高县林业局司法专用账户支付55752.24元购买碳汇。
承办法官彭妍羚介绍道,滥伐林木的行为对森林生态系统安全构成威胁,不仅对林业资源造成损害,也损害了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调节服务功能,造成森林碳汇损失。该案中杨某虽已在原地补植复绿,但是在砍伐林木后至复植林木长成期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亦遭到损失。通过引导,杨某自愿通过购买林业碳汇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可以有效弥补森林固碳增汇服务功能丧失所导致的损失。
【责任编辑:陈显涛】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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