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两起“3.15”热点消费投诉典型案例,涉及盲盒、电动自行车改装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3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3.15”热点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二),共计两起,涉及盲盒、电动自行车改装。
收到的盲盒APP中商品与在线上看到的不符,退款遭拒
据介绍,消费者反映在某盲盒APP中购买的商品收货后,发现与在线上看到的不符,联系APP客服要求退款遭拒,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帮助协调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近年来,盲盒由于猎奇心理、新鲜刺激、不可预知、不确定性等特点备受年轻消费者追捧,市场热度持续走高,各种盲盒的营销方式也是层出不穷。但由于盲盒对于消费者来说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商家过度营销、涉嫌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和消费纠纷难以解决等问题越发凸显,出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3年6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要求盲盒经营者应当要切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承担法定责任义务,通过产品标签、消费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费者盲盒商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执行标准、性能、规格、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三包”条款等关系商品质量的基本必要信息,标注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盲盒时,要确保理性、适度消费。要认识到盲盒与普通商品相比,具有很强的信息不对称性,消费者只能依靠商家的广告宣传来进行“盲选”,因此切勿跟风攀比、盲目购买,以防范商家的过度营销套路。要具备基本的辨别能力,尽量选择信誉较高、口碑较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进行消费。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消费记录、索要消费凭证等,避免出现维权时举证困难的情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违规销售改造电动自行车
据介绍,消费者反映某处私人店铺存在违规销售改造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和《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和引起火灾,造成市民生命财产损失。但是由于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依然大有市场,要想遏制这一乱象还得多管齐下,除了加大对路面上电动自行车的巡查,还需要从源头进行管控,及时摸排整治改装电动车背后涉及的经营者或服务点,以及电动车电池供应企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不要购买和拒绝驾驶改装、拼装、加装过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查看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注意索证索票,查验和保存好实际购买的车辆的随车证书、合格证、收据等相关购物凭证,不购买经过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也不要进行改装、拼装、加装。消费者如发现商家从事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或销售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举报。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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