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后逃逸,潜逃13年终被抓获!
近日,一宗13年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成功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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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1年7月21日0时许,郑某和驾驶一辆大型客车从长丰镇沿往牛漏镇方向行驶时,因偏左占道行驶与对向由张某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2人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郑某和弃车逃逸。经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当事人郑某和承担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当时该路段缺乏监控,所以未能及时抓捕郑某和归案。
“对不起对方的家属”
2024年2月8日,经道路人脸监控预警,郑某和被抓获归案。
在13年的逃亡生涯中,郑某和的父亲和儿子相继离世,但他却并未归家见他们最后一面。
“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我也害怕坐牢。”当交警问及其有没有想过自首时,郑某和表示有过自首的想法,但最终还是因为害怕选择了“逃亡”的生活。
“我特别后悔,很对不起对方的家属。”郑某和称。
目前郑某和被移交至万宁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下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切勿以身试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选择逃避,肇事逃逸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驾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
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报警。
轻微车损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拍照固定证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报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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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