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到你了!这些人闯红灯、肆意横穿→
行人和车辆
都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
然而有的行人在出行时
横着走 斜着过
“速度70迈”
不仅破坏了城市文明交通的建设
还把车辆驾驶人吓得心惊胆跳
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惊险事故敲响警钟
交通安全要记心中
海南交警现曝光一批
近期随意横穿马路的行人
希望广大行人引以为戒
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海南三亚
海南五指山
海南保亭
海南临高
海南乐东
无视斑马线 选择“抄近道”
不守信号灯 随意闯红灯
看似事小
实则是视生命安全为儿戏
更是对交通规则的恣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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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车让人”的新风尚在逐步形成
但行人在享受车辆礼让的同时
也要做到守规通行
1、过马路,守法规
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通行。遇有机动车停车礼让时,行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2、保安全,守信号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小细节,别忽视
行人在横过道路时不要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不要做低头族、戴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
曝光不是目的
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才是我们的追求
行人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
出行时要守规守法
多走几步路
减少一份险
让我们共同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努力让城市交通文明更上一层楼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原标题:拍到你了!这些人闯红灯、肆意横穿→)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