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 海南一公司被处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近期,海南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64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海口市财政局调查结果指出,举报人认为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永久性方舱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A包)中,海南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材料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应标。经查,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永久性方舱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A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海南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采购金额330万元。
据悉,海南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世贸东路2号世贸雅苑H座23H房。针对海南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3月26日,海口市财政局依法对海南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4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海南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责任编辑:赵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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