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海医一附院合并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2024-04-01 07:51 海拔新闻

4月1日起,海医一附院合并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孙鑫)3月31日,记者从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获悉,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2024〕32号),自2024年4月1日起,挂号费(国家编码110100001 收费价格1.3元/次)项目废除,与诊查费合并;诊查费收费标准调整为:

1、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1b)10元/次

2、主治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1a)16元/次

3、副主任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2d)19元/次

4、主任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2c)24元/次

5、省优专家(国家编码110200002b)52元/次

6、国优专家(国家编码110200002a)64元/次

7、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国家编码110200002e)58元/次

中央空调加收0.5元。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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