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1万元!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在一天内收到两张罚单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7日,记者获悉,因存在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违法行为,近期,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在一天内收到两张罚单,被罚款合计11万元。
据悉,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由海口开源水务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口市高新区药谷三路9号,注册资本14409万元,两次因存在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两次被处罚具体情况为:
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地下自备井取水许可证批准的取水量为36.5万立方米/年,但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地下自备井实际取水量为770074立方米,超出许可量405074立方米,存在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19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地下自备井取水许可证批准的取水量为36.5万立方米/年,但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地下自备井实际取水量为927462立方米,超出许可量562462立方米,存在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19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口永庄水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肖 好】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