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验先投!万宁一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罚款合计42.3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14日,记者获悉,因存在“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近日,万宁三更罗福众种养专业合作社被罚款35.1万元,万宁三更罗福众种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某龙被罚款7.2万元。
据介绍,2023年11月20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万宁市三更罗镇南坪村委会母子田村万宁三更罗福众种养专业合作社蛋鸡养殖项目进行检查,发现万宁三更罗福众种养专业合作社的蛋鸡养殖项目存在建设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万宁三更罗福众种养专业合作社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7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万宁三更罗福众种养专业合作社作出罚款35.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万宁三更罗福众种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陈某龙作出罚款7.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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