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宁擅自经营潜水项目,两家公司被罚款合计1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13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成立不到3个月的万宁亚特加井岛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和成立不到半年的澜猫(海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10万元,原因均为擅自经营潜水项目。
据介绍,7月18日11时许,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旅文局在礼纪镇南燕湾沙滩处巡查,发现万宁亚特加井岛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安排2名游客准备下海进行潜水活动。万宁亚特加井岛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行政许可证》,擅自经营潜水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8月4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旅文局在东澳镇洲仔岛附近海域进行巡查,发现澜猫(海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织安排10名游客下海进行浮潜。澜猫(海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行政许可证》,擅自经营潜水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据悉,万宁亚特加井岛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成立,注册地址是万宁市礼纪镇石梅湾观海亭南燕湾入口荒野沙滩4号铺面;澜猫(海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成立,注册地址是万宁市东澳镇神州半岛保利1号1号楼306。针对万宁亚特加井岛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澜猫(海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9月11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万宁亚特加井岛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澜猫(海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经营潜水活动,并对万宁亚特加井岛水上运动服务有限公司、澜猫(海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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