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未按时年检致强制报废,东方一司机驾驶其上路被查获
商报全媒体讯 12月5日上午,东方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发出警报:琼A·25***号牌的轻型多用途货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上路行驶于东方大道三角公园路段。
经拦停检查,该车行驶证标注强制报废期至2035年5月14日,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5月。但是,该车2021年5月至今未进行检验,因连续三个周期未年检被强制报废。
该车驾驶人林某良表示,这是公司的车辆,车辆的所有信息他都不清楚,并不知道该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林某良被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并强制报废车辆。(吴平 王晓芳)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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