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行人相撞 海口交警寻找目击证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4月29日,海口市交通警察支队龙华大队事故中队发布寻找目击证人通告。
通告称,4月16日10时40分许,在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剑桥郡小区路段,发生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自行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现为查清事故事实,寻找目击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经过的证人,对提供破案线索的,警方给予奖励。
报警电话:19589820472,31366227
办案员:黄警官 吴警官
【责任编辑:冯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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