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达万元!海南省旅游文体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内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近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印发关于《海南省旅游文体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旨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旅游和文化体育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旅游和文化体育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省范围内旅游和文化体育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内容明确,旅游和文化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旅游和文化方面、体育方面等情形。其中情形涉及,旅行社在旅游包车、租车行为中未做到“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租用或订购的客船产品和服务未持有有效的法定证书、超出许可范围和许可有效期经营的;A级旅游景区开放未经过安全评估的;未对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场所、设施设备及临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未查验体育场所人员容载量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等内容。
此外,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含生产经营单位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每起事故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
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实名举报。匿名举报查实后,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在举报的同时提供能够辨识其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举报受理部门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符 坚】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