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出台政策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

2025-06-02 13:35 海拔新闻

澄迈出台政策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唐伟杰)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老城科技新城“二次创业”总体方案》,进一步推动园区数字文创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创新融合并形成集聚效应,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促进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游戏产品研发

政策明确,对于园区内新增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的产品,每款将给予游戏研发企业(著作权申报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奖励。为确保资源合理分配,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此类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这一举措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在游戏研发方面的投入,提升游戏产品的质量和创新性。

二、鼓励游戏企业出海发行

在推动游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方面,政策提供了多维度的支持。对于通过“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模式,在海南游戏出海公共服务平台指导下自行出海发行,或通过该平台进行出海发行游戏产品的游戏企业,将根据其上年度新出海发行上线游戏产品的情况,给予15万元奖励。同时,若出海发行游戏年度最高日活量每超过10万人,还将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该项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需要返回国内发行的游戏,若满足特定条件,将优先支持申请版号。这些条件包括:年度游戏主流应用平台排名前20的;在文化承载、创新型传播、现象级IP等文化出海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创造业内革新性技术与玩法设定的;经行业主管单位认可的对园区游戏出海产业具有突出贡献的。只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对游戏版号申请的规定要求,上述类型游戏均可优先申请国内游戏版号。

此外,对于游戏获得TGA(The Game Awards)、GDCA(Game Developers Choice Awards)、DICE(Design Innovate Communicate Entertain)年度奖项提名的,将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奖项的则奖励100万元。在跨境收支便利方面,政策支持游戏出海企业依法依规办理贸易跨境收支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游戏出海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客户名单及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优质企业名单,并鼓励游戏出海企业优先使用人民币办理跨境收支业务。

三、鼓励影视动漫作品创作

针对影视动漫作品创作,政策规定,对上年度上线首映且备案地在澄迈的影视动漫作品,将向第一出品方给予每部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于上年度上线首映且园区企业参与后期制作的影视动漫作品,按照参与每部作品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也不超过100万元。这将有效激励影视动漫企业在澄迈进行创作和制作,推动当地影视动漫产业的繁荣。

四、支持专业录音棚、光学动捕棚建设

为提升园区在数字文创领域的硬件设施水平,政策对企业新建设专业录音棚、光学动捕棚并对外开放共享的情况给予大力支持。在管理局备案后,每家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同时,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鼓励园区内企业使用专业录音棚、光学动捕棚等共享资源,对使用经管理局备案后的专业录音棚、光学动捕棚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等价产业发展券。

五、支持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等新产品研制

政策鼓励区内企业研制VR或AR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件产品、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研制奖励50万元。这有助于推动园区在新兴数字技术领域的产品研发和创新,提升园区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

六、支持多手段承兑奖励

为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和企业的获得感,对于满足本措施的企业,在奖励资金兑现方式上提供了新选择。企业可选择园区产业发展券方式兑现奖励资金,按照可享受奖励金额对比最高不超过3倍兑换成产业发展券面价值。例如,可享受奖励金额为10万元的,最高可以兑换成价值30万元的产业发展券进行使用。

七、附则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2025年3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政策由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安排园区产业发展资金予以支持。若本政策措施与省县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将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此次政策的出台,彰显了澄迈县老城科技新城管理局对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有望为园区的游戏、动漫和数字文创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推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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