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出台,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史若木 摄影报道)8月8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四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专场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近5年来,海南省实际使用外资1025亿元,年均增长14.6%;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89家,年均增长43.7%;176个国家和地区在琼投资,海南实际使用外资额跻身全国前列。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善华表示,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正式启动封关运作,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也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新的起点。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是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既是构建更加自由、更加便利、更加开放的外商投资制度的有力措施,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海南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落实中央精神。《条例》全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外资领域相关工作的部署,深入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二是体现自贸港特色。在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措施,如有序推动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愿践行环境、社会和治理的理念等,体现了自贸港率先开放特色。三是提振外商投资预期。《条例》广泛征求了在琼外商投资企业、市县、园区和省直部门的意见,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各环节、各方面重点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关注的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等问题提出具体举措,增强外商投资信心。四是突出全流程服务。《条例》围绕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在投资促进和保护等方面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完善了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保障措施,积极营造“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的投资环境。
《条例》明确,“实施特别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实施最高水平、具有国际竞争力外资准入政策的重要制度安排。相比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具有突出的开放优势。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医疗、增值电信等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地区,在相关外资准入领域具有试点先行先试优势。
一是负面清单开放优势。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全国“最短”的负面清单,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多个领域在全国率先开放。教育领域,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像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学大学已开展办学、海南莫斯科动力大学项目已动工。法律服务领域,允许外商投资部分涉海南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目前已有境外律师事务所获批设立。
此外,在增值电信领域,取消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和国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将有利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汇聚数据,发展数字经济;在采矿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矿业领域内外资一致的措施实施管理。
二是扩大开放试点先行先试优势。除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开放优势以外,国家相关部委还鼎力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在医疗领域,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支持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目前有多家外资医疗机构正积极洽谈项目落地。在增值电信领域,除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率先开放的业务以外,取消了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目前已有外资企业获得业务试点的批复。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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