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布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为了方便台风“麦德姆”期间海口市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绿化垃圾的清运,规范收运行为,结合“麦德姆”台风影响,经综合评判,海口市城市管理局对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区设置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方便市民清运。
秀英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
火山口大道西侧永桂荒地(占地约40亩);
龙华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
龙桥镇羊山大道昌学村(库容量约3000吨,现可容纳400吨);
琼山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
凤翔东路1号天上人间(占地约2~3亩)
美兰区、桂林洋开发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
演丰镇x104(龙泉寺)(占地约20亩)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绿化垃圾。单位和有物业的居民小区产生的绿化垃圾应清运至各区设置的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及个人庭院产生的绿化垃圾收集后,可与属地镇(街)、村(居)委会联系,运送至各区设置的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
三、绿化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及其“门前三包”范围产生的绿化垃圾应采取单独收集、定点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应混入砖土、石块、铁丝、铁钉、花盆、塑料制品等非植物固体废弃物。
四、加强社会监督。请各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尽快完成积存的绿化垃圾清运。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随意倾倒绿化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可通过“12345”热线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海口城市管家”进行举报投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清理。
【责任编辑:韩 婧】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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