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婴幼儿中途户籍迁出海南,已领取的育儿补贴无需退还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 柯育超)12月25日下午,《海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处长高燕在发布会上介绍,育儿补贴明确按年发放,如果中途婴幼儿户籍迁出海南,已领取的补贴不需要退回,但不能在新户籍地重复申领。
高燕介绍,如果婴幼儿在补贴发放年度内户籍迁出海南,已领取的当年度补贴无需退还,但下一年度原户籍地将自动停止发放。
“举个例子,婴幼儿已在海南领取2025年育儿补贴,2026年1月户籍迁出后,无需退回已领取的补贴。如符合申领条件,2026年可在新户籍地再次申领。”高燕说,如果2026年上半年已在海南领取2026年育儿补贴,下半年户籍迁出,也无需退回已领取的补贴,但不能在新户籍地重复申领。省际通过户籍信息共享机制,实时监测领取资格变化,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公平。
同样,按照“落户即享”的原则,婴幼儿取得海南省户籍后,无论户籍迁入时间长短,只要当年没有在其他省市领取育儿补贴,都可按规定在海南申领,没有额外的户籍年限要求。关于申领时间限制,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每年申请一次。
具体如下:
(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应当在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应当在2025年提出;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提出;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提出;
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温碧云】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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