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空间资源立体式开发利用”案例入选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

2025-12-29 21:28 海拔新闻

“海洋空间资源立体式开发利用”案例入选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许文玉 李兴民 摄影报道)12月29日,“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八场)——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成效专场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会上,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剑波系统介绍了在国土空间优化、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关键举措与成果,为自贸港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空间保障与制度支撑。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构建“三极一带一区”发展布局

赵剑波介绍,我省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空间需求,推动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主要取得以下三个方面成效:

一、优化我省国土空间布局,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我省省级和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批复实施。科学划定并严格守护“三区三线”,明确了至2035年的保护任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8万亩;陆域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分别不低于陆域面积和近岸海域面积的27.4%、35.2%;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双向衔接体系,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高质量建设。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加强规划引领和资源统筹配置,推动构建“三极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集聚空间,规划布局了一批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园区、省级产业园区和市县级产业园区,保障了四大主导产业和“五向图强”特色产业发展空间。2025年3月19日,省政府批复实施《海南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为“向海图强”、实施再造一个“海上海南”战略提供规划保障。

二、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创新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一是探索详细规划改革。构建“单元+地块”分层详细规划,推动详细规划从静态蓝图向全过程全周期动态管控转变,提高城乡建设治理水平。在符合单元层级规划刚性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城市建设、市场变化等实际需求编制地块层级详细规划,解决了以前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衔接不畅、频繁调整规划等问题。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按照“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目标,编制详细规划,让生活更美好。探索开展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出台《海南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不再“一刀切”全部编制村庄规划。在全国率先探索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融合编制。二是编制、实施一批重要专项规划。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推动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我省“一城、四镇、三村”8个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全部经省政府印发实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社区建设规划(2024—2030年)》等印发实施,促进生态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

三、强化规划管理制度创新,服务营商环境提升。一是加强立法。我省是最早出台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省份之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管理等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简化审批流程,改善营商环境,向市场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动态优化。建立城镇开发边界动态局部优化机制,完成16批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保障了143个建设项目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需求。例如,通过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在文昌商业航天发射场周边新增布局了约3800亩城镇开发边界,保障了商业航天火箭卫星制造产业空间需求。三是强化政策供给。出台支持城市更新、“清凉城市”建设等规划引领政策,扩投资、促内需,全力服务自贸港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器管规划”。对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常态化的动态监测预警,实现对市县规划调整全过程跟踪监督预警和可追溯、可查询,有效破解违法违规调整规划、未按照规划建设等问题,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双推进

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南省生态优势,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的重要举措。赵剑波表示,“十四五”期间,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重点从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修复两个方面落实这一国家重大部署。

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方面。“十四五”期间,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高质量划定“三区三线”,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到地块并上图入库。统筹编制耕地保护和林地保护规划,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出台近10项耕地保护政策文件,着力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夯实耕地保护制度的“四梁八柱”。加强耕地开垦整治,全省累计新增耕地数量指标5.63万亩、水田面积指标9.54万亩,保障了2022个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的资源要素保障。开展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改复耕专项行动,恢复耕地22.57万亩,2024年全省耕地实际保有量742.8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48.24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在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印发实施《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统筹矿山、海岸带、湿地、红树林和珊瑚礁等系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基本形成“一心一环多点多廊”陆海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健全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制度,规范“山水工程”实施。三是全力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全力实施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累计到位资金47.5亿元,总体形象进度达到92.1%,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近45万亩。先后实施13个中央资金和16个省级资金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其中争取中央资金金额24.5亿元,较“十三五”期间增加13.8亿元,增幅129.7%,有利于支持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及自然岸线保护修复。基本完成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已投入资金3.43亿元,全省530个历史遗留及闭坑矿山,已完成治理528个,占应修复矿山数量99.6%,完成修复面积9.67万亩。

强化用海要素保障,支撑“海上海南”战略实施

赵剑波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向海图强”、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的战略部署,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主要在三个方面强化用海要素保障:

一是完善海洋空间开发利用的顶层设计。结合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需求,修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编制《海南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将省级海域使用审批(不含围填海项目、跨市县海域使用项目)、海域使用金减免批准等委托至沿海市县政府实施。试行“净海”“标准海”出让,当前已上架“自然资源超市”海域使用权181宗、35.89万亩,实现企业“拿海即开工”,大幅节省企业时间与人力成本,为我省涉海项目落地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靶向施策,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海洋渔业、旅游业、海上风电等产业用海用岛需求,从简化用海用岛审批手续、海洋空间资源立体式开发利用、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等角度提出了具体举措,靶向解决问题,推动一批海洋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完成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试点工作,为全国无居民海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供“海南方案”。“海洋空间资源立体式开发利用”案例入选海南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案例。

三是主动靠前服务,推动重大项目用海用岛审批。“十四五”期间,我们高效完成6个海上风电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合计用海面积6.94万亩,总装机容量650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已建成3个风电项目,并网发电180万千瓦,预计每年可提供54亿度绿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项目从无到有的跨越。指导完成洋浦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马村港三期等重大项目用海报批,其中洋浦集装箱枢纽港用海审批创下自然资源部围填海类项目审批最快纪录;完成海南—广东电力灵活互济工程、新建湛江至海口铁路项目用海预审。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完成11个海域油气区块探矿权出让工作,首次实现全国海域油气探矿权招标出让。这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对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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