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法院公开审理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某职务犯罪案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李海文)日前,临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临高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王某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利用担任临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和相关项目款支付方面为谢某阳谋取利益,王某先后2次收受谢某阳所送现金共计5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地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王某作了最后陈述并认罪认罚,同时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并对无法身前照顾抱病在床的母亲深为抱憾。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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