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法:明确传统早茶食品24小时现制,收取茶位费应提供红茶、乌龙茶等

2026-04-04 11:52 南方都市报

广州立法:明确传统早茶食品24小时现制,收取茶位费应提供红茶、乌龙茶等

5月1日起,《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来广州“饮早茶”将迎来一系列新变化,消费更透明、味道更有保障。

在早茶食品制作方面,《规定》明确,销售以传统方式现场制作和非传统方式制作的同一种早茶食品,可以实行不同价格。以传统方式现场制作的早茶食品,从食品制成到提供食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因传统技艺制作需要超过24小时的,由市餐饮相关行业协会等予以明确。

在收取茶位费方面,《规定》明确,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清晰方式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广州早茶经营者收取茶位费的,应当提供红茶、绿茶、乌龙茶、普洱茶、菊花茶等供消费者从中选择,并做好相关茶饮服务。

在文化传播方面,《规定》支持经营者和社会力量提供广州早茶食品制作、茶艺茶礼的表演、讲解服务,结合粤剧、粤曲、广东音乐、粤语讲古等进行展示展演。

(原标题:广州立法:明确传统早茶食品24小时现制,收取茶位费应提供红茶乌龙茶等)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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