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海口一商行被罚款10万元!

2026-04-08 20:13 海拔新闻

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海口一商行被罚款10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显示,因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近期,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被罚款10万元。

据介绍,2025年8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等到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登记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国森花园B栋1002室进行检查,发现国森花园既没有B栋,也没有1002室,注册地址为虚假地址,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未在注册地址经营,现场拨打经营者箫某辉登记电话,接听人员表示打错了,其不是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人员。经查询,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取得联系,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已于2025年7月9日将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海南e登记申请设立登记,于2024年8月19日注册成功。经执法人员联合海甸街道网格员及国森花园物业主任到现场调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国森花园小区既没有B栋,也没有1002室。经询问国森花园物业主任,其表示国森花园没有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也从未见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在国森花园经营过,且国森花园小区没有B栋,也没有1002室,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和平大道国森花园B栋1002室是虚假地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及公告联系经营者萧某辉要求其到所接受询问调查,萧某辉均未配合到场接受询问调查。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存在上述违法行为,3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责令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海口美兰相博敏百货商行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黄奕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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